排烟风机数量确定
排烟风机数量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建筑类型、防烟分区划分、系统设计及规范要求,以下是关键步骤和要点:

1. 确定排烟系统类型
- 机械排烟系统:需配置风机,常见于无自然排烟条件或规范要求的场所。
- 自然排烟系统:依赖外窗或竖井,无需风机,但需满足开口面积和位置要求。

2. 划分防烟分区
- 每个防烟分区面积需符合规范(如GB 51251-2017):
- 无吊顶空间:≤500㎡。
- 有吊顶空间:≤1000㎡(需同时设置挡烟垂壁)。
- 每个分区需独立排烟,但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分区可共用一台风机(需满足风量要求)。

3. 计算总排烟量
- 单个防烟分区排烟量:
- 建筑面积≤500㎡时:≥60 m³/(h·㎡)(最小排烟量≥15000 m³/h)。
- 建筑面积>500㎡时:按120 m³/(h·㎡)计算,且不应小于30000 m³/h。
- 多个防烟分区共用风机:
- 按最大分区排烟量的1.2倍确定总风量(如最大分区需30000 m³/h,则总风量≥36000 m³/h)。

4. 风机数量确定原则
- 一般情况:一个防火分区内通常设置1台风机,通过风管连接多个防烟分区(需设置联动控制的排烟阀)。
- 特殊情况需增加风机:
- 防火分区面积过大,单台风机风量无法满足。
- 建筑功能复杂(如地铁、隧道),需分段独立排烟。
- 规范明确要求独立系统(如地下室与地上部分需分开排烟)。

5. 校核风管与风机性能
- 风管风速:金属风管≤20m/s,非金属风管≤15m/s。
- 风机风压:需克服风管阻力(通常300~800Pa,复杂系统需计算)。
- 备用风机:重要场所(如高层建筑、医院)可能需设置备用风机。

6. 规范与例外
- GB 51251-2017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是主要依据。
- 特殊建筑(如数据中心、洁净厂房)需参考行业专项规范。
- 当地消防部门可能有附加要求,需提前沟通。

示例计算
某商场防火分区2000㎡,划分4个防烟分区(500㎡/区):
- 单个分区排烟量:500㎡ × 120 m³/(h·㎡) = 60,000 m³/h。
- 总风量:60,000 × 1.2 = 72,000 m³/h。
- 可选方案:
- 方案1:1台72,000 m³/h风机(需风管连通各分区)。
- 方案2:2台36,000 m³/h风机(分区并联,提高可靠性)。

注意事项
- 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或屋面,确保280℃高温连续运行30min。
- 排烟口与风机需联动控制,火灾时仅开启着火分区排烟口。
- 设计完成后需通过消防性能化评估或现场测试验证。
建议结合具体项目图纸和消防审查意见最终确定风机数量,必要时咨询专业消防工程师。